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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发布
    时间:2024-06-05 来源:朝阳日报<点击: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发布

      6月3日,市教育局召开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会议,部署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对做好暑期小学、初中招生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和提出明确要求。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地将从实际出发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坚持“依法招生、阳光招生”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招生程序、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条件“五公开”制度,创设风清气正、阳光透明、规范有序的招生环境。

      规范招生行为,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要求,分别明确小学、初中招生的具体方式和规则。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可以就读小学一年级,截止出生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落实县(市)区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不超过15%的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和跨审批区域招生等。

      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

      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妥善做好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考试报名服务工作。保障留守儿童、孤儿和残障儿童等平等、无障碍接受义务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建立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保证义务教育的有教无类和公平全纳。

      推进入学“一件事一次办”,加快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新生报名网上办理;推进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做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规范制定本区域《“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非必要材料,预防接种证、出生证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

      实行起始年级新生入学阳光均衡分班制度,建立和完善现场电脑分班、均衡搭配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均衡分班监督保障、均衡搭配后续任课教师、违规人员处罚办法、排(调)座备案等制度,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不设置重点班、快慢(好差)班、实验班等,网上公示分班结果,把教育起点贯彻教育公平落实到位。

      此外,强力推进消除大班额工作,巩固工作成果,注重过程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工作机制,确保年度工作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