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设置:
1.局办公室
负责文电、机要、保密、宣传、信息会务、接待、财务、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字综合、后勤保障、政务公开和业绩考评等工作。执法支队执法保障科在局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
2.局管理督查科
负责城市停车管理、临时性占道、广告牌匾设置、建筑垃圾排放等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市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市容督査、考核、考评以及跨区域执法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门前三包”工作;负责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工作;负责局内业务督查、督办等工作。执法支队信息技术科在城管办领导下开展工作。
3.营商环境建设科(法规教育科)
负责本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地方性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等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和行政执法案件听证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业务指导和教育培训工作。执法支队执法监督科在局营商环境建设科(法规教育科)领导下开展工作。
4.局信访科
负责信访、维稳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执法支队信访科在局信访科领导下开展工作。
5.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负责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和扶贫工作。执法支队办公室在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领导下开展工作。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