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公开]
朝综执函〔2022〕24号
关于对朝阳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82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张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垃圾分类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好。首先感谢张丽委员对朝阳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支持和对朝阳市对外展示形象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垃圾分类管理的建议》收悉后,市综合执法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进行专门办理。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您的建议,对朝阳的垃圾分类紧跟国家要求,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创建文明城市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对朝阳的城市管理迈向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方面也具有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垃圾分类工作在2022年之前一直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辖,因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目前,该项工作交由市执法局负责,相关工作也正在逐步有序展开,关于《建议》中提到五个方面的建议,市综合执法局将办理情况向您汇报如下:
一、多措并举加大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力度。2021年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分别组织了不同主题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户外大型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抖音直播、微博客户端等传统和新媒体平台,打造全员动员基础,营造浓厚全员参与氛围,全面开展垃圾分类主体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有宣传推广活动、垃圾分类知识讲座、倡议书宣讲、志愿者为民宣讲垃圾分类知识、悬挂宣传条幅、展示图板、文艺专项宣传表演、有奖答题、现场垃圾分类体验活动等多形式广泛宣传。街道、社区设置固定垃圾分类宣传橱窗,双塔区利用4个示范街道、29个社区利用现有的宣传橱窗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入户发放宣传单约5.5万份。
二、广开思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
开拓新思路,转变工作观念,强化管理措施,加快垃圾
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建设,设立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农村垃圾分类、企事业单位回收、定点回收等分类管理和处理模式等。市环境集团在其接管的小区内分别设立分类垃圾桶5000余个,并在部分小区内设置了废旧物品回收点,回收员定期上门回收,并按照价格上限结算。部分老旧小区改变以往人工转运垃圾到地下集中转运站的方式,而是让垃圾压缩清运车直接进入小区,定时定点清理小区内垃圾,减少垃圾在小区内积存时间,不适合压缩机械化作业的小区,采取定点、定期使用小型清运车辆集中运送方式进行清运。
三、加强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垃圾分类管理长效机制
2021年9月,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朝阳市城
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21年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中的职责和任务。两区也分别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及街道为成员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向深入开展。在2020年凌凤街道完成示范任务的基础上,2021年两区共有光明、双塔、前进、龙山、新华等5个街道完成示范街道创建任务。街道、社区设置分类管理人员和分类投放监督员,组织物业公司进行垃圾分类工作业务培训等。市直单位已经全部启动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朝阳环境集团作为负责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的回收、运输和处置指定单位,积极推进全市市直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先后在市直单位布设分类垃圾箱2000余个。
四、合理规划并完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
全市现有垃圾转运站50余座,移动垃圾压缩罐8座、
地上垃圾转运箱322个,移动垃圾箱俗称“小背篓”741个,均在箱体喷涂了垃圾分类标识,垃圾转运车、压缩车、餐厨垃圾清运车等50余台。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节约土地、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和节能减排的相关规定,合理设置转运站位置和规模,对老旧转运站及设备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与市域垃圾处理系统相匹配,统筹规划,分期实施,远近结合。收运体系建设坚持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合理确定配套工程项目,提高运营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
五、建章立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朝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10月28
日经朝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1月26日经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通过后公开颁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生效后,由县(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条例规定,严格执法,对违法条例中规定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领导签字:
2022年4月20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