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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征集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3-02-20来源:朝阳市综合执法局点击:

     按市政府要求,现将2023年《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征集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对外公示。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局。


     联系方式:传真:0421-2827666      电话:2827666

     公示内容如下:



     

    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征集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的公告

    (2023年)



    为加强共享单车管理,方便市民出行,依据创建文明城市要求和相关规定,结合市区实际,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征集共享单车(不含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有关事项如下:

    一、运营内容

    2023年拟通过公开方式引入共享单车运营企业2家,共投放共享单车总量1.5万辆。在企业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平均分配单车投放额度。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单车管理主管部门,对运营企业进行监管。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企业信用等级三A级及其以上证书资质。

    (二)运营企业要配备存放单车场地、维护维修人员、运输调度人员等配套管理机构。

    (三)安装电子围栏设备,精度在10米以内;骑行人不按规定停放具有不能计费结算的技术功能。

    (四)共享单车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的规定,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具备卫星定位运行服务管理功能。

    (五)运营企业给共享单车办理单车登记上牌并安装监管二维码。

    (六)为共享单车主管部门提供客户端信息材料。

    三、审核资料

    (一)企业信用等级三A级及其以上证书资质证书。

    (二)运营企业委托朝阳市城区共享单车管理负责人的说明和管理、维护、维修、调度等人员信息登记表及中转维修场地土地使用证(或租赁合同)。

    (三)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的规定,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及具备卫星定位运行服务管理功能有关说明材料。

    (四)共享单车登记进入数据库管理,设置单车数量检测设备。

    (五)客户端并设置账号、密码,可在线提供车辆位置、数量等信息材料。

    (六)设置电子围栏,精度在10米以内,并查验骑行人不按规定停放,是否具有不能计费结算的技术功能(现场核实)。

    四、报名时间

    参加共享单车征集运营企业于2023年3月2日至3月7日报名,并将审核的材料报送到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403室(联系人:李忠,电话:2827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