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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朝阳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145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时间:2023-07-13来源:朝阳市综合执法局点击:

    [同意公开]

     

    朝综执函〔2023〕09号

     

    关于对朝阳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145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王跃飞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有效防止汛期榆树林沟洪水入城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王跃飞委员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理解和关注。收到您的建议后,市综合执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局党组书记、局长韦国辉同志组织召开业务科室工作会议,专门就朝阳城区汛期防洪和泄洪沟渠的立项规划等进行研判。会议指出,王跃飞委员的建议,紧贴朝阳城区建设的实际,关注涉及民生安危等重大问题,通过实地调查走访和专题调研等提供大量详实的数据,对工程可行性提供了详细的资料,对我们如何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意义。为落实委员提案,现将王跃飞委员提案中提出的两个方面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榆树林沟现状

    榆树林沟在榆树林以上段大部分为天然洪沟,局部束窄严重,侵占河道建筑物多,两岸各种企业、养殖场和居民肆意侵占河道;交叉阻水建筑物多,任意修建的桥梁、涵洞等交叉建筑物阻碍行洪,经复核最小过流能力仅为9秒立米;向河道内任意倾倒垃圾和种植树木现象严重。1998年,我市对城区内部分榆树林沟进行了覆盖,建成暗涵用于排洪,设计排洪能力48秒立米,由于覆盖后一直无法清淤,导致暗涵淤积严重,过流能力严重不足,仅剩不足20秒立米。该段为城市建成区,穿越天马集团、北方小区、财校、武警支队、凤凰城小区、珠江广场、步行街等。按照现行城市防洪标准,当20年一遇洪水标准时,郝家窑流域山洪量(不含城区流域面积内汇流)为320秒立米,远远大于暗涵排洪能力。

    二、榆树林沟治理规划

    近年来,朝阳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区范围及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兴建了大批的涉水工程设施,防洪排涝形势与原始规划编制时期相比有了很大变化。随着规划水平年的日益临近,以及朝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0年)编制项目的完成,朝阳市对城市的总体定位,城市的总体范围,相关防洪排涝提出了新的要求。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更好的加强和指导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2022年市水务局对《朝阳市城市防洪规划总体规划报告》(1999年编制)进行了修编。

    根据新的《朝阳市城市防洪规划报告》,朝阳为三等城市,按照《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2012)2.1.2规定,南部截洪沟(榆树林沟)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榆树林沟(南部截洪沟)下游为主城区,为大凌河上游防洪保护区,下游为暗涵,设计排洪能力48秒立米,由于覆盖后一直无法清淤,导致暗涵淤积严重,过流能力严重不足,仅剩不足20秒立米。该段为城市建成区,长度约3.8km。按照现行城市防洪标准,当20年一遇洪水标准时,上游山洪流量(不含城区流域面积内汇流)为320秒立米,远远大于暗涵排洪能力。综上所述,下游河道已经失去拓宽条件,需要在上游建设撇洪设施确保洪水不进城,保障城市防洪安全。

    主要规划内容为,根据新的城市总体规划,南部截洪沟山洞段由原高速公路下游调整为高速公路上游。方案为:在河南村与柳树行子间开挖山洞2.2km至老窝铺村西侧,然后再朝凌钢铁公司南侧沿城市规划预留的高压走廊绿地开挖明渠2.3km至锦承铁路西侧,然后沿锦承铁路西侧开挖明渠1.2km将山洪导入西涝河。由于剩余洪峰及洪量仍较大,初步规划在高速公路东侧建设临时洪水调蓄池,确保调蓄后的流量小于48秒立米(城市段盖板涵设计排洪流量),将削峰后的洪水沿原路劲下泄。经与高速公路朝阳管理处联系,根据行业规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两侧边沟(坡脚护坡道、坡顶截水沟)外缘30米和立交桥通道边缘50米内,修建任何永久性设施,因此,调蓄池的建设必须符合高速公路行业标准施工规范。

    1998年,朝阳市对南部截洪沟下游的榆树林沟进行了硬覆盖,加成暗渠用于排洪,设计排洪能力48秒立米,由于覆盖后一直无法清淤,导致暗涵淤积严重,过流能力严重不足,仅剩不足20秒立米。因此本次规划对其进行清淤,已达到设计过流能力。王跃飞委员建议的截洪沟方案在水务局新的《防洪规划报告》时也有考虑,但目前由于此线路占地已经被城市规划用地柳城组团占用,且工程动迁费用和工程造价不菲,因此选择是上面的规划方案。

    三、工程投资匡算与实施安排建议

    (一)是投资匡算与资金来源。根据新的《朝阳市尘世防洪规划报告》,南部截洪沟投资匡算包括工程部分投资、建设征地投资、水土保持工程投资和环境保护工程投资等组成,总计投资约为5亿元人民币。其中建筑工程投资约2.3亿元,征占土地投资约2.7亿元。按照城市防洪工程由地方投资的有关规定,资金来源主要是本级财政预算、基本建设投资、城市建设维护税、银行贷款和社会资金以及发行抵债等参与建设。

    (二)是工程实施建议。在资金等各方面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由城市建设部门或截洪沟属地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根据上述规定,应当由双塔区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水务、住建、财政等部门对工程设计、预算和投资等进行综合论证后实施。

    四、工程实施前应对建议所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加强榆树林沟管理。榆树林沟及其上游河段所在县区要加强管理,严禁向泄洪渠道内倾倒垃圾、渣土等废弃物;严禁在泄洪区内种植作物;严禁在泄洪区内存在私搭乱建等行为。对已经存在的违法建筑及其他阻水设施要逐步清除,提高过洪能力。

    (二)制定躲避险预案。榆树林沟沿岸乡镇、街道、社区要制定切实可行、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躲避险预案,对预警信息监测接受反馈、风险隐患排查、联防联控、转移避险、力量组织、应急处置、现场管控、自救互救、信息报送等方面要有实施操作方案,尤其针对群众转移避险要明晰责任,明确转移对象、转移时机、转移路线、避险安置地点、转移人员管理等。压实乡、镇、街、村、社区干部的责任,明确灾害应对各项措施到具体人,确保在工程实施前的人员安全不出问题。

    根据上述调查意见,工程立项方面还需要提前向发改委报批,之后由市人大列入财政预算报告之后,经人大会议审批,方可进入资金报批和施工建设。王跃飞委员提出的建议得到我局的高度重视,在接下来的总体规划设计方案中,我局将积极配合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包装,在属地县区政府主导下,统筹解决征地资金和建设资金,积极协助两区一县在具体落实方面出现的各种问题,争取尽快将建议落实到位,回应委员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和社会各界的关切。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   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