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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朝阳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005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5-12-26来源:朝阳市综合执法局点击:

    朝综执函〔2025〕31号

     

    关于对朝阳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005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市住建局:

    现就玄律代表提出的《关于龙腾大街四高中至一中北校区交通岗路段增设路灯的建议》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城市路灯设施维护管理工作,是我局保障市民夜间出行安全、提升城市宜居品质的核心职责,全局上下高度重视,始终将设施完好率、亮灯率作为民生工作的重要标尺。

    根据《关于调整朝阳市城市管理职责的通知》(朝编发〔2021〕120号)规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建成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监管和维护工作,其中包含市政照明设施的日常管养职责。针对建议的龙腾大街相关路段增设路灯事宜,待市住建部门完成该路段路灯新建工程后,该批路灯设施将正式移交我局纳入市政设施统一管理维护范畴。

     

    后续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标准,落实以下工作:一是将该路段路灯纳入分区管理体系,安排专业维护班组定期开展巡查检修,重点排查灯具故障、线路破损等问题,确保设施运行安全;二是建立快速处置机制,对巡查发现或群众反馈的路灯故障,第一时间组织维修力量进行修复,保障道路照明连续性,切实提升路段通行安全性;三是持续强化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逐步提升路灯设施维护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