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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强制)公示
    时间:2026-08-28 来源:朝阳市综合执法局点击: 次


                    行政处罚(强制)公示

    决定文书号辽(朝)城限拆决字〔2026〕第001号
    决定书签发日期2026年8月28日 
    处罚机关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结合住建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八条的规定
    处罚种类责令该公司于7日内自行拆除位于朝阳市双塔区和平街三段果蔬批发市场大院院内142处违法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逾期未拆除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拆除。 
    当事人朝阳果**展有限责任公司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