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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市启动中心城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 筑牢城市精细化治理防线
    时间:2026-09-07 来源:朝阳市综合执法局点击: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辽宁省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持续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严厉整治偷排乱倒、沿途遗撒、非法处置等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近期,我市正式启动中心城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秩序。

    本次专项整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付费”原则,明确核心工作目标。通过集中排查整治,确保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核准备案率、转运联单率实现100%全覆盖,补齐建筑垃圾治理短板,健全全过程闭环管理体系,加大违法违规执法查处力度,全面提升建筑垃圾综合治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为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我市成立中心城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明确组长、副组长及专班成员,细化层级职责分工。各辖区分局统筹负责辖区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督查处工作;各街道大队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重点排查处罚装修垃圾未落实三联单、建筑垃圾违规处置等行为;规划建设相关科室做好统筹协调、调度督导工作,督促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中心规范常态化运营,形成上下联动、分工明晰、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

    本次整治聚焦四大重点领域,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整治。一是严查在建及拆除项目,全面核查建筑垃圾处置备案、清运资质、转运去向,杜绝无资质运输、违规倾倒处置等问题。二是规范小区及商铺装修垃圾管理,严格落实装修垃圾三联单制度,严查物业、个人违规清运、随意倾倒堆放等行为,溯源压实主体责任。三是强化运输车辆监管,重点整治无证运输、车辆未密闭、带泥上路、沿途遗撒及夜间偷排乱倒等违法行为,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四是督导处置单位规范运营,针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中心台账不完善、设施不齐全、未落实安全及环保措施等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此次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一是排查摸底阶段(9月1日—9月5日),对中心城区工地、居民小区、闲置地块、重点路段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清单化、销号式管理,立行立改存量问题。二是集中整治阶段(9月6日—9月25日),落实日间常态化巡查+夜间重点值守模式,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各类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建立处罚台账,形成严管高压态势。三是巩固提升阶段(9月26日—9月30日),开展整治成效“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梳理整治成果与典型案例,完善智能监管、日常巡查、举报处置等长效机制,推动建筑垃圾治理常态化、制度化。

    下一步,我市将压实工作保障举措,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扎实成效。一是提高思想站位,强化统筹调度,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规范执法流程,从严查处恶意偷倒、屡教不改行为。二是压实各方主体责任,落实网格化管理,推行“一案三查”,溯源追查建筑垃圾处置全链条违法问题。三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线上平台、社区公告等渠道普及法律法规,曝光违规典型,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营造共治共享良好氛围。四是严格督导考核,专班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对推进不力、工作流于形式的单位予以通报约谈,按期完成工作总结、数据统计、台账归档工作,持续巩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成效。